燃气过户
连云港市

1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燃气过户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704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91320700753207364U3322017041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特别程序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需新老用户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燃气表照片复印留存,核实用户地址与系统是否一致。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连云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行政审批中心4号楼1楼A023窗口
办理时间 进驻大厅的事项,时间统一为:“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房产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现场受理 1.0工作日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8885-2012 燃气服务导则》5.2.1燃气经营企业应根据燃气专项规划、适应当地经济发展和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制定和公布燃气用户的用气条件,在其经营许可范围内履行普遍服务义务。 5.2.2燃气经营企业应公示用户申请业务的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办理部门和地点,提供多种方式接受用气申请。 5.2.3燃气经营企业应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6.1.4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接受用气申请后,经勘测符合用气条件的,并需要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提供安装施工的,应与申请用气者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工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95158
监督投诉方式 0518-85195158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连云港市司法局
电话0518-85820193,0518-85831609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
网址http://sfj.lyg.gov.cn/lygssfxzw/xzfysqzn/content/2e3b175a-3691-496d-b649-07ca80d8f130.html
行政诉讼
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8-86293000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宁海西路3号
网址http://ganyu.lygzy.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行政审批中心4号楼1楼A023窗口
咨询方式
  • 95158
监督投诉
  • 0518-8519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