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水户名变更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7037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91320700139003759U3322017037000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无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特别程序 | 无 |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 需提供产权人房产证明、产权人身份证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一楼A022自来水窗口 | ||
办理时间 | 政务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令时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范围抄表到户的用户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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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个人身份证明(非房产所有人需提供所有人授权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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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2 |
居民供用水合同 |
其他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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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3 |
个人房产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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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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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无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供水单位应当与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水服务,实行抄表到户。 第四十二条 结算水表需要分设、移表、增容、变更的,用户应当到供水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由供水单位负责实施。用户不得擅自转供城乡公共供水或者将居民生活饮用水改作其他用水。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518-85870000;窗口咨询: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各个营业厅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0518-85870000;窗口投诉: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各个营业厅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无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
部门 | 无 |
电话 | 无 |
地址 | 无 |
网址 | 无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18-86293000 |
地址 | 连云港市赣榆区宁海西路3号 |
网址 | http://ganyu.lygzy.gov.cn/index.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