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缴费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703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91320700139003759U3322017036000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一楼A022自来水公司窗口 | ||
办理时间 | 政务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令时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范围内抄表到户用户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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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 | 水费 | 是否允许减免 | 是 |
收费依据 | 《关于取消连云港市区自来水价格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连价工[2017]41号) | ||
收费标准 | 生活用水:居民一户一表且抄表到户: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80立方米(2.97元/吨));第二阶梯(180立方米<年用水量≤300立方米(3.78元/吨));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00立方米(6.21元/吨));居民合表户:2.97元/吨;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3.07元/吨;生产用水:3.59元/吨;特种用水:5.60元/吨。 | ||
允许减免依据 | 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连云港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的居民用户,其生活用水到户价格执行1.25 元/吨。 | ||
备注 | 暂无 |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无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供水单位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确定的城乡供水价格收取水费,并使用统一的收费凭证。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不得拖欠和拒交。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518-85870000;窗口咨询: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各个营业厅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0518-85010743;窗口投诉: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各个营业厅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无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
部门 | 无 |
电话 | 无 |
地址 | 无 |
网址 | 无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18-86293000 |
地址 | 连云港市赣榆区宁海西路3号 |
网址 | http://ganyu.lygzy.gov.cn/index.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