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
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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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2002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70001425295463322020023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二楼农业农村局B031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下午14:00-17: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无特殊情况说明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法律法规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律法规规定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办理结果样本 无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省级地方性法规】 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2017修正)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8号)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商务、卫生、环保、工商、质监、林业、检验检疫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动物防疫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设立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和水生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设立的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水生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按照乡镇(街道)或者区域设立的畜牧兽医站,承担动物防疫、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按照规定设立的乡镇水产技术推广服务机构,承担水生动物防疫、公益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根据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加强村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的原则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承担动物疫病净化、消灭的技术工作。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8-80325202
监督投诉方式 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服处; 电话投诉:0518-85868016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连云港市司法局
电话0518-85820193,0518-85831609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
网址http://sfj.lyg.gov.cn/lygssfxzw/xzfysqzn/content/2e3b175a-3691-496d-b649-07ca80d8f130.html
行政诉讼
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8-86293000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宁海西路3号
网址http://ganyu.lygzy.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二楼农业农村局B031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咨询方式
  • 0518-80325202
监督投诉
  • 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服处; 电话投诉:0518-8586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