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政策咨询
连云港市

0

到现场次数 

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临时救助政策咨询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101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700014252743N3322011013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连云港市民政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2楼市民政局43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当事人申请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咨询表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已作政策解释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第四十八条 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规章】《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99号)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临时救助制度。 第五十六条 申请临时救助,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对于具有本地户籍、持有当地居住证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网上咨询,电话咨询:0518-85573829
监督投诉方式 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服处; 电话投诉:0518-85868016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实事求是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连云港市司法局
电话 0518-85820193,0518-85831609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
网址http://sfj.lyg.gov.cn/lygssfxzw/xzfysqzn/content/2e3b175a-3691-496d-b649-07ca80d8f130.html
行政诉讼
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8-86293000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宁海西路3号
网址http://ganyu.lygzy.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2楼市民政局43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咨询方式
  • 网上咨询,电话咨询:0518-85573829
监督投诉
  • 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服处; 电话投诉:0518-8586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