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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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基本编码 00051100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700014252743N3000511005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连云港市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700014252743N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2楼市民政局43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该事项无须申请人提供材料

其他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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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提供食物、购买车票、护送回乡和站内住宿管理等
审批结果样本 提供食物、购买车票、护送回乡和站内住宿管理等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 第二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 第三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并应当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五十条 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如何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答:
对流落我市街头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市救助管理站实施救助集中管理,所需费用由市级财政保障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518-8540329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服处; 电话投诉:0518-85868016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5868016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实事求是依法实施救助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连云港市司法局
电话0518-85820193,0518-85831609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
网址 http://sfj.lyg.gov.cn/lygssfxzw/xzfysqzn/content/2e3b175a-3691-496d-b649-07ca80d8f130.html
行政诉讼
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8-86293000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宁海西路3号
网址http://ganyu.lygzy.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2楼市民政局43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518-8540329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服处; 电话投诉:0518-85868016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586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