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1100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700014252743N3000111005000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实地审查 | 中介服务 | 会计师事务所 |
实施主体 | 连云港市民政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700014252743N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2楼市民政局13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其中7月中旬-9月下旬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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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住所证明/住所证明告知承诺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租赁的办公场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产权复印件;他人无偿提供的,房产所有者出具无偿使用的证明和产权证复印件。使用期限,至少一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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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验资报告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实事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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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会组织理事(董事)、监事备案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按要求实事求是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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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实事求是填报 |
查看更多 |
5 |
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按要求实事求是填报 |
查看更多 |
6 |
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按要求实事求是填报 |
查看更多 |
7 |
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按要求填报 |
查看更多 |
8 |
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带文号正式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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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基金会章程草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按照章程范本规定格式填报 |
查看更多 |
10 |
基金会成立登记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按要求实事求是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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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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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金会(含慈善组织)新设立登记 | 5工作日 | 受理、预审、审核、审批 | 批准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压缩时间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审批结果样本 |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第一款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行政法规】《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下列基金会、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一)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二)拟由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三)原始基金超过2000万元,发起人向国务院民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的非公募基金会;(四)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代表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征得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第十六条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电话0518-85868066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数据局政务服务处231办公室;电话投诉:0518-85868016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5868016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依法登记监督管理 |
行政复议 | |
部门 | 连云港市司法局 |
电话 | 0518-85820193,0518-85831609 |
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 |
网址 | http://sfj.lyg.gov.cn/lygssfxzw/xzfysqzn/content/2e3b175a-3691-496d-b649-07ca80d8f130.html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18-86293000 |
地址 | 连云港市赣榆区宁海西路3号 |
网址 | http://ganyu.lygzy.gov.cn/index.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