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连云港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7000142529546300012005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70001425295463000120057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因调控野生植物种群数量、结构,经科学论证需要采集的,提供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机构的论证报告或说明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1.本表以自愿为原则 2.本表内容应真实反映 3.内容真实 4.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查看更多
2

进行科学考察、资源调查,或者进行野生植物人工培育、驯化的,提供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审批文件、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及执行方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1.本表以自愿为原则 2.本表内容应真实反映 3.内容真实 4.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查看更多
3

因国事活动,需要提供并从野外获取野生植物活体的,提供国务院外事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1.本表以自愿为原则 2.本表内容应真实反映 3.内容真实 4.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查看更多
4

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提供项目审批文件、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及执行方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1.本表以自愿为原则 2.本表内容应真实反映 3.内容真实 4.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查看更多
5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1.本表以自愿为原则 2.本表内容应真实反映 3.内容真实 4.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办结 1工作日 复核审批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二楼农业农村局B031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咨询方式
  • 0518-80325202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服处; 电话投诉:0518-8586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