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争议调解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7030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700014252401B3322017030000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路28号房地产交易中心7楼706 | ||
办理时间 |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一)所申请的争议调解事项在造价管理机构职权管理范围内; (二)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计价争议调解。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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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受理调解 | 1.0工作日 | 无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999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现场调解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行政调解协议书 |
办理结果样本 | 行政调解协议书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部门规章】《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6号令) 第十八条 (三)承包方对发包方提出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竣工结算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在接到该审核意见后一个月内,可以向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业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无
答:
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8-85505620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8-85868091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计价争议调解时,争议各方当事人都应当到场,受委托对该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同时参加调解。1.依法享有以下权利:知情权、申请权、补正权、陈述申辩权、要求和参与听证权、申请回避权、平等获得许可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2.依法履行以下义务:遵守相关规定义务、如实规范申请义务、积极配合审查义务、按规定履行义务、支持监督检查义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18-86293000 |
地址 | 连云港市赣榆区宁海西路3号 |
网址 | http://ganyu.lygzy.gov.cn/index.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