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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
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17035000
实施主体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
备注
服务业务
业务序号
业务名称
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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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