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基本编码 | 000731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700MB1674613N300073100200003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700MB1674613N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楼市场监管局1-5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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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1、本表以自愿为原则;2、本表内容应真实反映;3、填写内容不准确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查看更多 |
2 |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仅需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提供)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非必要 | 无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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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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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核准 | 1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法律法规规定。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时限压缩要求。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登记通知书 |
审批结果样本 | 登记通知书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借款合同变更需要注销股权出质并重新办理股权出质吗?
答:
不需要,股权出质没有有效期限,只要不注销对股权的限制长期有效。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电话0518-85868052、现场咨询((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督查处 电话投诉:0518-85868016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5868016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
部门 | 连云港市司法局 |
电话 | 0518-85820193,0518-85831609 |
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 |
网址 | http://sfj.lyg.gov.cn/lygssfxzw/xzfysqzn/content/2e3b175a-3691-496d-b649-07ca80d8f130.html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18-86293000 |
地址 | 连云港市赣榆区宁海西路3号 |
网址 | http://ganyu.lygzy.gov.cn/index.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