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身份证明
连云港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华侨身份证明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001044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700014253340X3001044001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中共连云港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700014253340X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38号窗口(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一)准予办理情况 :1、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二)不予办理情况: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申请 1工作日 材料齐全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结时限为受理当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华侨身份证明
审批结果样本 华侨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410号) 第二条 归侨、侨眷的身份,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根据本人申请审核认定。 与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亲属申请认定侨眷身份的,应当提供由公证机构出具的扶养证明。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何为华侨?
答:
华侨是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1、“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2、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3、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问:
可否直接到连云港市外侨办办理?
答:
不可以,需先到户口所在地外侨办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市外侨办办理。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518-85839279; 信件: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511室市委统战部侨政处; 电子邮件:664234162@qq.com;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督察处电话投诉:0518-85868016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
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8-86293000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宁海西路3号
网址http://ganyu.lygzy.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38号窗口(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8-85839279; 信件: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511室市委统战部侨政处; 电子邮件:664234162@qq.com;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督察处电话投诉:0518-8586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