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海外培训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304009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700014252938G3322014304009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700014252938G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9-5、19-6号;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19-5、19-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1-303室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一般为:7月13日-9月30日):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参加省人社厅组织的海外研修班,经考核取得结业证的人员 (1)补贴对象。赴海外培训的企业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及省重点以上技工院校实习指导老师。 (2)补贴标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每年视培训成本等确定。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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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江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19﹞161号,苏财社﹝2019﹞161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三)第1点: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参加省人社厅组织的海外研修班,经考核取得结业证的人员。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8-85685976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8-12333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
部门 | 无 |
电话 | 无 |
地址 | 无 |
网址 | 无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18-86293000 |
地址 | 连云港市赣榆区宁海西路3号 |
网址 | http://ganyu.lygzy.gov.cn/index.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