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
连云港市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70001425271963JS0115027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70001425271963JS0115027002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证明符合减免条件的法律文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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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立项文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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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界址点坐标、位置图、宗海界址图、平面布置图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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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用海批复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本表内容应真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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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减免海域使用金的请示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本表内容应真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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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3工作日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
2 审查 0.6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3 决定 0.1工作日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海洋与渔业局30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咨询方式
  • 0518-8568092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服处; 电话投诉:0518-8586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