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连云港市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编码 1132070001425271963000715001007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7000142527196300071500100707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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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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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动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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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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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因企业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企业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的材料、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权属转移材料、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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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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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依法需要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税费缴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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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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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契税发票及全款发票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申请人身份证明 5.结婚证、婚姻状况声明书 6.房产分户图、宗地图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 审核 0工作日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契税发票及全款发票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申请人身份证明 5.结婚证、婚姻状况声明书 6.房产分户图、宗地图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 发证 0工作日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契税发票及全款发票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申请人身份证明 5.结婚证、婚姻状况声明书 6.房产分户图、宗地图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1-4号窗口
咨询方式
  • 1234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党委:0518-8548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