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不含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不含辐射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700014252575L300011605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700014252575L300011605500001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按要求填报 |
查看更多 |
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2份,全本公示本1份及含所有报批材料的光盘1份)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按要求提供 |
查看更多 |
3 |
公众参与说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按要求填报 |
查看更多 |
4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删除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按要求提供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受理 | 1工作日 | (1)网上预受理 受理人员对建设单位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受理,在1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之内提出预受理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予以预受理,并出具《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正式受理 申请人通过预受理后,受理人员即时(不计入审批时限内)正式受理,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保密项目除外),公示日期为: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少于10个工作日(特殊程序)。 |
2 | 审查 | 4工作日 | 受理公示结束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批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出具审批意见。并进行审批前公示(保密项目除外),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特殊程序,不包含在审批时限内)。其中需要进行技术评估、实地核查、听证等特殊审查的建设项目,特殊审查程序时限不计算在审查时限内。 |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主楼生态环境局29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咨询方式
- 电话:0518-85868035;信件: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主楼生态环境局29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电子邮件:lyghbkfc@163.com;网上咨询网址:www.lyghb.gov.cn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服处; 电话投诉:0518-8586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