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市场监管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城管部门:办理单位及个体商户设置名称、字号、门头店招、标志等标牌、公示牌。
住建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消防部门: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