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务服务网
便民利企
开设餐馆

企业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
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3
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等)。
4
税务部门: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5
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市场监管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城管部门:办理单位及个体商户设置名称、字号、门头店招、标志等标牌、公示牌。

住建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消防部门: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